北京市公安局已发布通知!自3月1日午夜起——

为保障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全国会议)期间北京地区航空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关于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监管范围的通知》。以“无人机空域”为基础,将北京市整个行政区域划为无人机管制空域,未经空管机构许可,不得在管制空域内进行无人机飞行活动。 2、根据《关于北京市禁止制造、销售、展示孔明灯的通知》,我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孔明灯。 3、2026年3月1日零时至3月零时2026年12月12日起,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放飞气球、风筝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会在这里通知您。来源:北京平安 发布者:孙迪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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