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公布了《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多项措施》(以下简称《多项措施》),提出13项具体政策举措。在放宽准入方面,政府将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能等具有一定收入且需要政府批准的优先领域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小效益项目建设和运营。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rs。积极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攻克国家重大技术攻关。消除对服务业主体的不合理准入限制。规范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清理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分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坚决撤销招标领域对民营企业的不合理个性化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在消除拥堵点方面,保护私营企业在电力网络运营、油气管网设施使用、交通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产业强省重大试点平台试点势头,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试点服务。支持大型民营企业、连锁业主、第三方服务商搭建数字化综合赋能平台,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措施,帮助更多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转型。在加强保障方面,我们将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新的政策性融资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年度服务目标,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继续落实突破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通过重大核心技术提升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投资信心。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信托基金(REITs)。 《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引导和规范管理,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科学投资决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实施监督。 (完)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多项措施。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现提出e 采取以下措施。 1.铁路、核电、水力发电、州际/区域直流输电线路、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供水等须经国家审批(核准)并具有一定效益的领域项目,需具体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商业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表)资料中具体说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民间企业参与意愿和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确定特定项目所有权百分比的要求和其他要求。符合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比例可超过10%。 2.相关行业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项目核准(核准)部门按照职权对民间资本参与进行审查并确定持股比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新建规模小、强度大、效益好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 3.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次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和发射审批流程为私人投资项目提供平等待遇,并优化卫星通信运营准入政策。加快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公布和动态更新,积极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4.消除对服务业主体的不合理准入限制,完善环保、卫生、安全、质检、消防等准入条件。除严格准入条件外,严禁设置非法障碍。支持民间资本继续投资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5.规范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审核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分类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在特许经营方案、招标文件等材料中合理制定民间资本参与的要求和条件,严格审查特许经营方案,加强监管n 和控制。六、严格执行招投标领域相关制度规定,严禁对民营企业设立非法分支机构、子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七、进一步扩大公共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对于适合中小企业提供的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中小企业采购规定,保证该部分采购项目总预算的40%以上。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准备金数额。鼓励采购部门提高民间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至少为合同价值的 30%。八、加强网络基础设施运营调度监管,保护民营企业在电网接入运营、油气管网设施使用、交通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快制定和出台铁路接驳管理办法,规范简化铁路接驳程序并公开相关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铁路项目在管理范围内实行自主运输调度,完善路网使用费等会计制度。深化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价格改革。九、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系列产业动力强劲的重大试点测试平台,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支持国有企业、高校各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试点服务,清理、简化和优化试点项目建设前提条件的审批程序。 10、大型私营企业、连锁店主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正在构建一个综合性的数字帝国。打造服务平台,帮助解锁产业链、供应链数据区块,实现跨领域数据融合应用,推动互联网发展。我们将共同推动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培育一大批民营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措施,帮助更多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活性化和数字化转型。 11、加大投资力度中央预算内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积极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运用新的政策性融资工具,支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一大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与项目融资形成互补。 12.更好发挥金融协调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作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全面准确落实信用尽职免责制度和不良容忍制度,完善内部实施细则,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建设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家融资信贷服务等平台互联互通,更加精准配置信贷资源。推行“创新积分制度”引导财务精准聚焦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服务。 13.继续落实重大核心技术推进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引导和规范管理,完善民间投资统计制度,加强民间投资监测分析,引导民间企业诚信依法经营,科学投资决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利益相关方加强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和实施监督。重要情况是听从指挥并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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