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贷款存量比上年增长8.5%。据临时统计,2025年10月末社会贷款余额437.7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实体经济人民币贷款余额267.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3%。实体经济等值外币贷款余额1.15万亿元,比上年下降16.9%。贷款余额11.3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信托贷款余额4.52万亿元,比上年增加。未贴现银行汇票余额2.15万亿元,同比下降2.2%。公司债券余额33.6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9%。国债余额93.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去年。非金融企业内部余额12.1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1%。从结构看,10月末实体经济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贷款总规模的61%,比去年同期下降1.3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等值人民币外币贷款余额为0.3%,与上年同期持平。贷款余额率为2.6%,比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2.6%,比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 1%,比去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我存的未贴现银行汇票为0.5%,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司债券余额率为7.7%,比上年同期下降0.3个百分点。国债余额占比21.3%较去年同期增加2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内部股票市场余额为2.8%,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 2、初步统计,2025年前10个月社会融资规模累计增量30.9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83万亿元。其中,实体经济人民币贷款增加14.52万亿元,同比减少1.16万亿元。向实体经济发放外币贷款减少1146亿元,同比减少1627亿元。委托贷款增加1082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1456亿元。信托贷款增加2160亿元,同比减少。增加1574亿元。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16亿元,增幅比去年同期增加2988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额1.82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361亿元。纯国债收购金额11.9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3.72万亿元。境内非金融企业资本金贷款3863亿元,比上年增加1875亿元。三、广义货币增长8.2%。 10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335.13万亿元,同比增长8.2%。限制性货币(M1)余额112万亿元,同比增长6.2%。流通货币(M0)余额13.5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6%。 1-10月净注入现金7284亿元。四、1-10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23.32万亿元。 10月底,巴拉外币存款余额332.92万亿元,比上年同月增长8.3%。月末,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325.55万亿元,同比增长8%。前10个月,人民币各项存款增加23.32万亿元。其中,居民存款增加11.39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4447亿元,财政存款增加2.09万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增加6.66万亿元。 10月末,外币存款余额1.04万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3%。 1-10月份外币存款增加1866亿美元。五、前10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4.97万亿元。 10月末,外币贷款余额274.54万亿元,同比增长6.3%。月末人民币余额l贷款金额270.61万亿元,同比增长6.5%。前10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4.97万亿元。分行业看,居民户贷款增加739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517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26万亿元。企业(机构)贷款增加13.79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4.34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8.32万亿元,分期贷款增加9758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减少185亿元。 10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546亿美元,同比下降3%。前10年外币贷款增加125亿美元。 6、10月份,人民币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39%,月加权平均利率质押式回购利率为1.4%。 10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现货债券和正回购合计交易金额164.86万亿元,日均交易金额9.16万亿元,同比增长0.9%。其中,同业拆借日均交易额同比下降14.5%,实物债券日均交易额同比增长10.2%,承诺回购日均交易额同比增长0.2%。 10月份银行间加权平均利率为1.39%,比上月同期和去年同期分别下降0.06点和0.2点。承诺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1.4%,比上月和上年同期分别下降0.06点和0.25点。七、10月份经常项目余额跨境人民币结算量1.41万亿元人民币,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0.65万亿元。 10月份,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支付1.41万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余额分别1.09万亿元和0.32万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跨境结算金额0.65万亿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0.27万亿元,外商直接投资0.38万亿元。注1:本期数据为初步数据。注2:社会金融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年末)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社会金融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量。这些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债托管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提供。跨市场经销商协会和其他部门。注3:本报告中的公司(机构)贷款是指对非金融企业和政府机构的贷款。注4:自2023年1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将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银行业存款以外的三类金融机构纳入金融统计。据此,社会贷款规模中的“实体经济人民币贷款发放额”和“贷款偿还额”数据进行了调整。注 5: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自 2025 年 1 月起使用新修订的狭义货币统计口径(M1)。修订后的 M1 包括现行流通货币(M0)、企业活期存款、个人活期存款和非银行清算所客户准备金。对比回顾一下,2024年各月末可比余额及M1增速为: